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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回应如何防范欺诈、冒领社保待遇

2018年07月05日 15: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7月5日电 人社部5日上午举行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专题新闻发布会。针对全面取消集中认证后可能会增加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风险,人社部副部长游钧称,要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手段,通过完善立法、强化信息技术的手段堵住漏洞,让以身试法的人得不偿失。人社部社保中心主任贾怀斌则表示将通过四方面措施来杜绝可能出现的欺诈、冒领问题。

人社部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 >中新网</a>记者 李金磊 摄
人社部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会上,有记者问:全面取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是一项便民服务措施,很受群众欢迎。但也有观点认为,有可能会增加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风险,对此人社部门都有哪些防范的措施?

  贾怀斌回应称,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后,为杜绝可能出现的欺诈、冒领问题,维护基金安全和广大参保人的利益,我们必须加强和完善管理措施,做好“堵后门、断后路”的相关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积极研究制定《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通过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也进一步明确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重点是将基金风险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通过信息化手段,防范可能发生的各类欺诈、冒领行为。

  三是加大对欺诈冒领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社会监督,集中曝光一批欺诈骗保案件,使骗保冒领违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对不法行为产生震慑效应。

  四是进一步加强社保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对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人员处处受限,为失信行为付出代价。

  游钧对此也表示,要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手段,通过完善立法、强化信息技术的手段堵住漏洞,让以身试法的人得不偿失。同时,通过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失信者处处受限。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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