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监察委主任刘建超:改革非“写意画” 需精准推进
视频:刘建超:从外交名嘴到监察高官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两会访谈)浙江监察委主任刘建超:改革非“写意画” 需精准推进
中新社北京3月15日电 题:浙江监察委主任刘建超:改革非“写意画” 需精准推进
中新社记者 赵晔娇 汪恩民
监察法草案日前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中国监察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监察体制改革不是写意画,是工笔画,一定要精准。”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监察委主任刘建超接受中新社采访时,从留置、反腐效率、接受人大监督等改革“高频词”入手,详解监察体制改革的浙江试点经验。
他强调,浙江将通过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切实提升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留置审批 从严把关
“监察法草案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授予了监察委12项重要的调查措施的使用权限。其中大家最关心的就是留置。”刘建超在谈及监察法草案时首先提及留置措施。
中共十九大提出“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去年3月17日,杭州市上城区监察委实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首例留置措施。
刘建超介绍,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浙江在先行先试中探索出台多项规定,如建立集体研究机制和上提一级审批机制,从严把关留置审批,同时对留置地点、留置时长、监督留置措施实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反腐效率提升 追逃追赃制度完善
如何评价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的反腐败成效?刘建超列举一组数据印证“反腐效率大大提升”。
截至今年3月11日,浙江省共对292名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办结案件中被留置的主要监察对象100%被移送起诉。移送起诉的案件平均留置42.5天,比前三年纪委“两规”和检察机关侦查阶段的平均用时缩短64.4%。
在这些数字背后,刘建超认为转隶后的力量融合值得一提。他提到,这包括职能、能力、机构的融合,如机构方面,“检察机关转隶人员和原纪委人员混编,整合成监察委,其融合是1+1=1,但反腐败的效率却是1+1>2”。
谈及反腐效率话题时,他还特别提到追逃追赃制度。“浙江专门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专门组建追逃追赃部门,11个市全部设立追逃追赃办公室。”
2017年,浙江共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9名,其中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人员7名(包括两名“百名红通人员”),追回赃款3.6亿元人民币,保持外逃人员零增长。
“为什么新增外逃少了?因为就算跑了也会被追回来,这个震慑力相当强。”刘建超说。
内外部制约 前后台分离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监察委的权力运行由谁监督、怎样监督也是外界关注热点。
“监察体制改革绝不是监察委一家的事情,是整个反腐败的体系建设。”刘建超称,监察委履行职责的同时,也要受到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外部制约。
他介绍,浙江构建起了一个内部既互相协调、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省市两级实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职责分开、部门分设,实现“前台”和“后台”分离。
改革需统一细则 浙江将推监察体系拓展
谈及未来的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刘建超表示,国家需要制定统一的实施细则,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此外,刘建超认为,应完善机制加强监察委内部职责衔接,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等的协作配合。例如要理顺执纪监督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派驻机构的职责界限,进一步明确执纪监督部门的调查权限、派驻机构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等。
刘建超称,浙江未来也将继续推动监察体系拓展延伸,特别是向国有企业、科教文卫、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延伸,从体制机制上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完)
专题:2018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