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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阳当选江西首任监察委主任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步入快车道

2018年01月28日 14: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孙新阳当选江西首任监察委主任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步入快车道
    1月28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大会,选举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为江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刘占昆 摄
    

  中新网南昌1月28日电 (记者 王剑)1月28日上午,江西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大会。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为该省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

  公开资料显示,孙新阳,男,1964年6月生,汉族,陕西富平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孙新阳曾长期在海南省工作,2016年10月调入江西,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同日,大会选举葛晓燕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云鹏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需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本月上旬,江西省所属的11个设区市陆续召开人大会议,11位地市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已全部选举产生,标志着江西省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作为2018年最受瞩目的改革“重头戏”之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当前正在中国有序推开。在江西,这项改革已步入全面深入开展的“快车道”和“施工高峰期”。

  记者从江西省纪委获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江西省将保持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挂牌后的监察委员会,将与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目前,江西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各级正扎实推进人员转隶、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三定方案”等各项工作。预计在今年2月中旬前,江西省级、市级、县级监察委员会将全部组建运行。(完)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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