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国首例监察委调查终结案件已在北京审判

2018年01月28日 14: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月28日电 (记者 曾鼐 陈建)中国正在进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国首例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案件已在北京依法审判。北京市检察机关将与市监察委员会健全协调衔接机制。

  28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分别作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如是说。

  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及所辖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2017年11月,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介绍,截至2017年4月20日,北京市三级检察院职务犯罪侦防职能全部整合至监察委员会,实际转隶765人;完善纪检监察与刑事司法办案衔接机制,加强与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沟通,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案件受理流转、适用强制措施等工作制定指导性意见,实现对职务犯罪依法精准打击。

  敬大力说,未来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表示,北京市法院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有效衔接,已依法审判全国首例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案件。

  据了解,该案件涉及公职人员挪用公款。2016年1月和12月,被告人李某利用担任出纳的职务便利,先后5次将北京农商银行账户内的761万元转入个人账户用于股票交易活动。2016年12月26日、29日,被告人李某将挪用的钱款全部归还至原账户,并于2017年1月主动向单位领导交代了上述事实。2017年4月7日,北京市通州区监察委员会将被告人李某留置,随后将案件移送至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提起公诉。通州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12日依法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该案判决书称,被告人李某在案发前主动归还所挪用款项并向单位领导主动交代犯罪事实,配合办案机关调查,有自首情节,在庭审中亦有真诚的悔罪表现,且无犯罪记录,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完)

【编辑:陈海峰】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