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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1日公布

2017年11月19日 19: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9月16日,重庆,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永川考区萱花中学考点开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中新网北京11月19日电 (记者 张子扬)记者19日从司法部获悉,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1日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政策规定,今年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完)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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