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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法:“亮剑”冤假错案 让公正“看得见”

2017年09月07日 12: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南京9月7日电 (杨颜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沈德咏7日在江苏南京表示,司法改革必须坚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切实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李慧思 摄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当天,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司法改革与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修改理论研讨会”在南京召开。迄今为止,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已成立十年,成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建设的一支生力军,为促进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国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中国特色司法体制改革和相关法律的立改废进入关键时期。如何在改革中体现人民获得感,切实防范冤假错案,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点。

  对此,沈德咏表示,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完善司法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沈德咏强调,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保障被告人、被害人各项诉讼权利,使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让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沈德咏说,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足的矛盾,切实解决司法不公、冤假错案等问题,健全完善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制度机制和便民利民的实际举措,使人民群众对改革有乐观稳定的预期,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此外,沈德咏特别指出,要坚持立足中国国情,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司法制度模式。“要充分认识到大国社会治理的复杂性,正确选择符合中国国情的纠纷争端解决模式,构建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尽可能减轻群众诉累,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让司法真正成为最后、也是最权威的救济手段。”(完)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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