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安理会通过决议扩大“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制裁名单

2017年07月21日 12: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联合国7月20日电 联合国安理会20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会议,一致通过第2368号决议,再次强调对极端组织“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实施一系列制裁措施,还将8个团体和个人加入制裁名单。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作为安理会轮值主席主持会议。

  新加入制裁名单的团体和个人包括两个极端组织、两个货币兑换机构和4名个人,安理会决议指出,这些团体和个人与“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有关联,应纳入制裁范围。

  决议强调,各国都应按照安理会有关决议的要求,对“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及相关团体和个人实施资产冻结、旅行禁令、武器禁运等制裁措施。决议针对目前极端组织活动的新情况调整了相关制裁措施的细节。

  刘结一在决议通过后做解释性发言。他说,中方欢迎安理会一致通过这一决议。恐怖主义是全人类公敌,中方支持国际社会协调行动,综合运用有效手段,加强反恐合作,特别是加强应对恐怖分子利用互联网散布、煽动、组织恐怖活动、恐怖主义融资和外国恐怖作战人员回流等新挑战。反恐行动必须坚持统一标准,充分发挥联合国及安理会的主导作用,加强有效协调。

  刘结一说,1267委员会是联合国及安理会的重要反恐机制。中方支持1267委员会根据安理会决议授权,同当事国密切沟通,同区域及次区域反恐机制加强合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推进国际反恐事业作出更大贡献。希望广大会员国及秘书处严格遵照有关决议和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继续支持和配合委员会工作,共同维护制裁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1267委员会按照安理会1999年通过的第1267号决议要求设立,是专门针对“基地”组织和塔利班以及与其相关实体和个人的制裁机构。2015年12月,安理会通过决议,将原“基地”组织制裁名单更新为“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制裁名单。(完)

【编辑:郭炘蔚】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