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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国安委今日举行首次会议 全体成员出席(图)

香港特区国安委今日举行首次会议 全体成员出席(图)

2020年07月06日 20:15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7月6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6日举行首次会议,全体成员出席,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列席会议。

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前排中)担任主席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前排左二)列席会议。各人在会议前合照。(图:香港特区政府网站)
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前排中)担任主席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前排左二)列席会议。各人在会议前合照。(图:香港特区政府网站)

  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12条,7月3日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国安委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海关关长邓以海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陈国基同时兼任国安委秘书长。

  国安委按《国安法》第15条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就国安委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相关事务提供意见,并将列席国安委会议。国务院早前决定任命骆惠宁出任国家安全事务顾问。

  根据《国安法》第14条,国安委职责为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

  《国安法》第14条亦明确规定国安委工作不受特区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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