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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元:涉港国安立法兼顾差异展现决心 将助港变乱为治

韩大元:涉港国安立法兼顾差异展现决心 将助港变乱为治

2020年06月21日 22:5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6月21日电 (记者 杨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21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涉港国安立法兼顾不同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差异,展现中央维护国家安全与“一国两制”的决心,将助香港变乱为治,重回繁荣稳定的发展正轨。

  18日至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对草案的说明摘要于20日公布。

  韩大元指出,草案以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为依据,由《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是对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安排的法律化、规范化、具体化,明晰了法律界限,也是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坚持和完善,有助于进一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由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区宪制秩序。

  草案说明中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尽快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确定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立法任务。

  韩大元认为,相关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来源于对国家安全总体形势、国际秩序的新特点,以及香港现实情况的整体判断。为解决国家安全现实问题,维护国家核心利益,补齐制度短板,中央决心维护“一国两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让香港早日恢复稳定。

  “为此,草案制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各环节经过严格的论证。”他说,依照程序,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草案文本形成后,有关方面专门征求了香港特区政府和有关人士的意见,充分考虑香港特区实际情况,本着能吸收尽量吸收的精神,对法律草案文本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

  韩大元强调,该法律草案坚持人权保障原则,将使得香港特区居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更好保障。一些人权保障与国家安全关系上存在的相关疑虑应可得到释除:草案明确规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法治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安全更是保护人权的基础;此外,相关法律规定有助于尽快恢复香港的法治秩序,从而更好地保障香港居民依据基本法而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他指出,从草案说明中可以看到,法律明确规定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和处罚,目的便是实现对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维护国家安全,明晰法律界限,消除人们不必要的担心。

  草案说明谈及研究起草法律的工作原则时提到,要“兼顾两地差异,着力处理好本法与国家有关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的衔接、兼容和互补关系”。

  韩大元表示,从这一原则可以看出,该法律草案将充分尊重香港普通法传统,做到两种法律体系的合理衔接、有效兼容,体现“一国两制”的基本精神。“例如,明确国家安全问题上中央的根本责任和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除特殊情形外,特区对该法规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这些规定就是这种衔接的体现。”

  整体而言,韩大元认为,相关立法展现了中央维护国家安全与坚持“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将填补法制漏洞,筑牢国家安全底线,对有关犯罪行为起到震慑、预防及遏制作用,将有助香港社会早日变乱为治,恢复秩序,走上繁荣稳定的发展正轨。(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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