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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保就业”计划设立罚则 重申不得裁员

香港特区政府“保就业”计划设立罚则 重申不得裁员

2020年05月12日 21:5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抗击新冠肺炎)香港特区政府“保就业”计划设立罚则 重申不得裁员 

  中新社香港5月12日电 (记者 王来仪)香港特区政府拨款810亿港元推出“保就业”计划,向合资格雇主提供工资津贴。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12日宣布,计划以保就业为最终目标,重申雇主不得在领取资助期间裁员,若受聘人数减少将有罚则。

  “保就业”计划将于5月25日至6月14日开放申请,合资格雇主及自雇人士可在网上申请,料3至4个星期内发放。

  罗致光表示,首期“保就业”计划将支付今年6至8月的薪金补贴。雇主需于3月31日或之前,为雇员开设强积金户口或职业退休计划户口,补贴金额为每名雇员在指定月份月薪的五成,上限为9000港元。

  雇主获资助金额需全数用于雇员支薪,若未能用完所有资助,需将资金归还政府。获资助的雇主需确保6至8月份每月受薪人数不能少于3月份的受雇人数。即使雇员在3月时不受薪,6至8月亦要支薪。

  罗致光强调,若雇员人数减少会有罚款机制,政府会考虑受惠公司违规程度及公司受雇人数多少决定罚则。此外,为避免产生争拗,政府仅承认受托人5月7日之前所呈报资料,任何后补资料均不予受理。

  至于自雇人士方面,只要在3月31日前拥有有效强积金户口,即使期间未有供款,也可获得一笔过7500港元津贴,料21.5万人受惠。(完)

【编辑:白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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