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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强制关闭酒吧或酒馆14天 违者可囚6个月

香港强制关闭酒吧或酒馆14天 违者可囚6个月

2020年04月02日 22:3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抗击新冠肺炎)香港强制关闭酒吧或酒馆14天 违者可囚6个月 

  中新社香港4月2日电 (记者 曾平)因应新冠肺炎疫情最新发展,香港特区政府4月2日刊宪,酒吧或酒馆等处所必须关闭14天,违者最高可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规例》)赋予的权力,藉在宪报刊登的公告发出上述最新指示。陈肇始当晚会见传媒时说,有关措施将于4月3日下午6时起生效,为期14天。

  陈肇始引述数据称,3月19日至4月1日,在500多宗确诊中有约23%为本地感染个案,当中约52.3%涉及酒吧等处所。这些个案已有第二代、第三代传播。其中一个中环区酒吧群组累计确诊62宗,包括一名40天大的婴儿。

  陈肇始表示,从掌握的科学数据可见,酒吧等处所是传播病毒的高风险地方。为进一步减低和阻止酒吧聚集活动所带来的风险,决定推出措施规管。

  新措施要求,纯粹或主要用作售卖或供应令人醺醉的酒类,供人就地享用的处所(一般称酒吧或酒馆);餐饮业务处所内有纯粹或主要用作售卖或供应上述酒类供人就地享用的范围(一般称吧台);会址(即会所)内纯粹或主要用作售卖或供应令人醺醉的酒类,供人就地享用的会址范围,均必须关闭。

  陈肇始表示,特区政府会因应疫情的发展,每天检讨相关措施的可行性,适时作出调节。她提醒市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餐或聚会等社交活动,并尽量与他人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以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链。(完)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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