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获救绿海龟重回大海 港渔护署装追踪仪持续保护

2019年07月22日 15: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7月2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渔护署日前于香港南面水域放流一只绿海龟。渔护署发言人指出,该只被放流的绿海龟经海洋公园兽医评估其健康良好,适宜重回大海生活。

    资料图:绿海龟。
    资料图:绿海龟。

  渔护署职员于2018年3月29日进行生态考察期间,在香港东北水域发现一只受伤绿海龟。随后,绿海龟被送到香港海洋公园,接受持续观察和护理。

  回归大海前,渔护署替绿海龟植入芯片及扣上合金标志,方便日后辨识身份,并在绿海龟的背甲上装上卫星追踪仪,以追踪它在海洋的动向及觅食地的位置,搜集数据,从而制定适当的保护措施。

  渔护署还会与各地的保育机构分享所得资料,让各地更有效合力保护绿海龟。

  绿海龟属于全球濒危的物种,且属唯一在香港繁殖的海龟品种。在香港,所有野生龟类(包括海龟)均受《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保护,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捕猎、蓄意干扰、管有、售卖或出口海龟,违者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港币,下同)及监禁1年,有关物品也会被充公。

  此外,所有海龟品种也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在香港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规管,任何人如非按照规定进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海龟,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也会被充公。

【编辑:吉翔】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