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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区检察院利用“身心监护仪” 助力自侦办案

2015年04月01日 11: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宁波4月1日电(陈伊昕)为了适应新刑诉法保障人权和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的要求,逐步推动实现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转变,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推出“身心监护仪”。该创新成果已成功应用于该院60多件自侦案件的侦查讯问中,成功率达到100%。

  “身心监护仪”主要由生理指标无线采集系统、智能化生理图谱监测系统以及高清视音频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三部分构成,实现了在侦查讯问过程中,全程同步监测被讯问对象的生理变化。

  据悉,以北仑区检察院对办案情况的统计,自2008年以来,该院在查处的165名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的犯罪嫌疑人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低血糖等疾病的人数约占总人数的近四成,在办案工作区紧张的审讯气氛下,诱发上述疾病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极易导致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适应新刑诉法保障人权和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的要求,逐步推动实现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转变,北仑区检察院于2012年同清华同方公司开展技术合作,共同研发“身心监护仪”。据北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钟介绍,这一举措有四大功能:

  首先,通过全程监测被讯问对象的血压、脉搏等数据,能够实时关注犯罪嫌疑人的健康状况,有效确保自侦办案安全;其次,通过采集被讯问对象的皮肤电阻等数据,结合生理指标变化判断其心理变化过程,帮助侦查人员实时调整突破方向和讯问策略,提高侦查讯问的效率;再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通过对审讯行为的全程监控,可以证明没有刑讯逼供等行为的发生;最后,这样可以在检察机关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效制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翻供。

  截至目前,该项创新成果已成功应用于该院的60多件自侦案件的侦查讯问中,成功率达到100%,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李钟表示,除讯问“身心监护仪”外,北仑区检察院还产生了诸多创新成果,如:“行贿人黑名单”、“北仑模式”量刑建议制度,在押人员羁押表现量刑化、立功线索同步报备、“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听证等三项监所创新机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向公安机关派驻侦查监督检察官、行政执法监督等,其中多项在全国及浙江省检察系统影响重大。

  “部分创新制度被修改后的刑诉法等法律吸纳,这不仅全面提升了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同时也打造了我们北仑检察的特色品牌。”李钟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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