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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金融委“诊断”债市,违约增加该怎么办?

国务院金融委“诊断”债市,违约增加该怎么办?

2020年11月22日 16:3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经济观察)国务院金融委“诊断”债市,违约增加该怎么办? 

  中新社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 夏宾)在过去近一个月里,中国债券市场颇为动荡。从10月底青海国投宣布不行使“15青国投MTN002”赎回权,到11月华晨汽车爆出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人民币,下同),市场风险厌恶情绪蔓延,引发信用债大跌。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第四十三次会议于11月21日召开,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会议“诊断”债市现状,拿出了“药方”。

  紫光集团、清华控股、云南城投等多只“网红”信用债和大批债券基金净值随之下跌。据Wind数据显示,11月10日至16日,市场已有超28只公开发行的债券取消或者推迟发行,“近期债券市场波动较大”成了发债主体“躲避”市场的主因之一。

  金融委会议称,近期违约个案有所增加,是周期性、体制性、行为性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在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看来,近期债市违约是市场化进程中的磨炼。违约事件短期是对债市的打击和扰动,能够警醒风险,促进债市长足发展。“我国经济已经逐步进入恢复上行周期,市场对企业盈利预期明显增强,近期债务违约仅是阵痛。”

  压实各方责任势在必行。金融委会议提出,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决维护法制权威,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同时,金融委会议强调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要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指出,惩戒恶意逃废债制度需健全。个别企业转移资产,有能力偿还却故意不偿还,这种行为应严厉打击。需要厘清正常违约与恶意“逃废债”的界线,完善好信用制度,惩戒恶意“逃废债”。

  金融委还对市场行业自律和部门协调合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涂永红指出,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协调,采取措施稳定金融市场信心。11月以来,央行实施了多轮逆回购,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发出了明确的政策信号,确保流动性充裕,防止债券市场利率过快上升,并切断流动性紧缩向其他金融市场蔓延的链条。

  中国债市打破刚兑已非新鲜事,但此前发生违约的主要是民企,而近期的信用违约事件多与国企相关。此次金融委会议提到,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运行的质量和效率。田利辉称,债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国企民企要做到一视同仁。

  廖志明指出,少部分国企重资产规模而忽视经营效益,过度融资,经营却每况愈下,成为僵尸企业。个别国企违约为市场敲响警钟,要重视企业经营质效。(完)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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